为及时了解情况,掌握思想动态,有的放矢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增强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建立谈心谈话制度。
一、谈心谈话范围
在机关内开展经常化、全覆盖式的谈心谈话活动,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之间,党组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以及科室负责人与本科室人员之间,应经常交流思想、交心谈心。
二、谈心谈话分工
党组书记负责党组成员及需要谈心谈话的工作人员;党组成员负责分管科室的中层干部及需要谈心谈话的工作人员。必要时,地方金融工作局党组可指定人员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各种谈心谈话,每年至少一次。
三、谈心谈话内容
(一)听取情况,积极引导。
1、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和个人存在的各种问题、实际困难的反映。
2、听取对上级和党组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3、听取关于机关工作特别是机关思想作风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4、谈心谈话中,肯定成绩,提出努力的方面,要在思想上帮助,工作和生活上关心,充分调动党组和全体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奋发工作,积极向上。
(二)在下列情况下,党组及其成员必须与干部谈心谈话:
1、本局干部提任职务时,由党组书记或分管人事党组成员进行谈话;
2、本局干部工作变动(包括轮岗、调进、调出)时,由党组书记或分管人事党组成员谈话;
3、本局干部较长时间外出工作,由分管科室党组成员或科室负责人与其谈话;
4、干部在工作中遇到挫折、生活上遇到困难和家庭关系处理不好时,由分管科室党组成员或科室负责人与其谈话;
5、对干部有反映或干部违纪违规时,分管科室党组成员或科室负责人须找当事人谈话;
6、干部要求向组织汇报思想或向组织反映问题时,党组及其成员应及时安排时间听取汇报,并做好思想工作。
四、谈心谈话方法
谈心谈话一般以个人谈心谈话方式为主,也可根据情况采取集体谈心谈话的方式进行。党组及其成员应主动关心和了解谈心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等情况,注重谈心谈话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五、谈心谈话的要求
(一)党组及其成员在谈心谈话时,应本着严格要求,关心干部的原则,耐心细致,坦诚相待;
(二)谈话对象在谈心谈话时应向组织敞开思想,如实汇报;
(三)党组成员之间的谈心谈话应顾全大局,维护团结,维护领导权威,维护机关整体形象;
(四)各科室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本科室队每个同志的思想动态,及时、有针对性地进行谈话或约请领导谈话。
六、谈心谈话记实
建立谈心谈话工作台帐,党组成员谈心谈话后应及时填写《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记实台帐》存查并按规定保密。科室负责谈心谈话后填写《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谈心谈话登记表》,送办公室备案。
七、谈心谈话汇报
不定期召开思想汇报会,讨论研究思想动态和思想政治工作措施。负责谈心谈话的干部遇有需汇报的重大事项,应按照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机关党组反映。
八、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
党组成员对党组书记负责,科室负责人对分管党组成员负责,确保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