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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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4349/2023-25952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07日 10:24:39
发布机构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文号

2022年,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相关工作安排,全面履行依法行政职责,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强化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是及时传达部署。全市法治建设动员大会、推进会等会议后,局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紧密结合,局党组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细化任务分解。制定印发了《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任务和进度,逐条分解到相关科室推进落实,加强统筹调度督办。四是开展专题学习。局党组中心组定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党内法规及金融行业法律法规等法治专题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中之重,提升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今年以来共开展集中学习4次。并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法律在线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做到每月至少在线学习5次,并按时参加市普法办组织的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

(二)推动依法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健全法律顾问机制。聘请了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二是坚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指导参与的工作机制,如在起草金融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措施等都邀请专家进行咨询论证。三是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集体审议制度。通过局党组会议、局“三重一大”会议集体审议,确保重大决策事项和行政措施实施民主、公开和合法有序。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监管

一是推进金融政策落实落地。牵头协调人民银行、银保监分局等单位,对上加大政策协调争取力度,对下强化政策传导落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截止12月末,全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199.32亿元,比年初增加281.33亿元增长14.67%;全市各项存款余额3244.12亿元比年初增加271.76亿元,增长9.14%,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是加快推进资本市场建设。强力推进企业上市。出台《十堰市企业上市和挂牌奖励实施办法》《关于做好十堰市企业上市挂牌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大我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培育支持力度的通知》等文件,加大各项支持政策奖励力度,引导支持市场主体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截至12月末,我市上市企业达到5家(华昌达、泰祥股份、华阳变速、恒进感应、万润新能源),“新三板”企业7家(其中:创新层1家为华阳制动,基础层6家),在辅企业3家(正和汽车、驰田股份、东实科技),四板挂牌企业456家。其中,2022年,全市新增上市企业2家(万润新能源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恒进感应在北交所上市),转板1家(泰祥股份由北交所转板至深交所),超额完成省里对我市的上市目标要求(省里年初对我市下达的任务数是1家)。

三是持之以恒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发挥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持续开展金融风险综合治理,守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行业领域金融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按照“属地管理”和 “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出资、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在全市开展了金融风险排查工作,对252条风险线索按照属地和行业下发了《金融风险线索处置交办函》,试行销号管理。截止目前,已销号139条,其余113条正在推进处置中。全面开展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清理规范工作,排查企业4556家,对其中83家进行了规范。其中,变更名称或经营范围56家,注销11家,吊销4家,移送4家,列异7家,1家正在办理手续。协调开展村镇银行风险排查工作,对我市6家村镇银行主要监管指标达标、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进行了检查,均符合监管要求,经营稳中向好,风险总体可控。

四是着力做好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持续推动地方金融组织规范稳健发展,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地方金融条例》,稳妥推进天津铸源(永倍达)风险处置,协调公安、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进行风险研判,向各县市区政府印发风险提示函,在全市范围内对其进行风险调查摸底和管控。妥善处置地方金融组织风险,先后向丹江口市政府、竹溪县政府发出提示函,要求加快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风险处置工作进程。目前工作稳步推进。

(四)优化金融营商环境

一方面,优化企业融资环境。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深化小微企业“四张清单”金融服务机制,优化信贷业务流程。督促金融机构更新公示小微业务授权、授信、受理回告、尽职免责“四张清单”内容,实现可贷款经营网点“四张清单”公示全覆盖,提升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满意度。通过建立“四张清单”服务机制,小微贷款审批权限适当下放、审批效率不断提升、办理流程公开透明,普惠小微贷款呈现“量增、面扩、价降”的趋势。

积极推广应用“楚天贷款码”和十堰市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缩短信贷办理时限。推行“1351”信贷服务模式,即1天内受理融资申请,3天内调查收集资料,5天内初步落实授信条件,1天内反馈办理情况,合计10日内办结。提升线上融资平台服务能力,用好十堰市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平台注册企业3931家,申请融资3693笔,累计授信348058.2万元,累计放款276109.3万元。放贷金额比年初增255728.3万元。通过十堰市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获得融资的企业,获贷时长平均为2.08天,企业融资效率大大提升。

深入开展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拓展专项行动,提高获贷率。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新增市场主体清单,推送金融机构对接,帮助一批首次融资难中小微企业获得信贷支持;同时深入推进“双千”服务,协调相关部门,推进金融机构切实解决企业资金问题,确保企业满意率100%。加强与财政、人社等部门协调合作,推动创业担保贷款增量扩面。截至目前,全市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392.50亿元,同比增长21.56%,高于同期贷款增速5.65个百分点。

推进市县一体化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能力,截止2022年12月末,全市融资担保公司期末在保余额53.56亿元,同比增18.25%。其中期末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在保余额52.20亿元,占比97.46%;期末在保户数8876户,其中期末小微企业和“三农”在保户数8833户,占比99.52%。平均放大倍数2.36。有效地化解了小微、三农主体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社会效益日益显著。

另一方面,优化上市服务环境。按照全省“企业上市倍增”计划,抢抓资本市场深化改革机遇,快推一批重点企业赴沪、深、北交易所上市,在新三板、四板挂牌,提升直接融资便利度。开展重点上市企业攻坚行动,实行领导包联、“一企一专班”“一企一策”,综合协调,精准“点对点”解决企业在上市进程中遇到的土地、房产、税收、社保、股权等一系列问题,畅通企业上市的“绿色通道”,帮助企业早日登陆资本市场实现更大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加强领导、细化措施、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切实做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一)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大力开展党员干部法治教育学习,提高全体干部对法治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必要性、长期性的认识,提高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依据两条例,健全市县两级地方金融组织、非法集资行为监管体系,切实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在规范执法行为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三)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推进实施“八五”普法工作,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等领域的专项宣传,探索建立常态化的宣法普法机制,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地方金融组织合规合法经营,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

(四)进一步优化金融营商环境。一是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加强市县一体融资担保体系和科技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全面推广新型政银担合作,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创新担保产品,做好对相关企业免收减收担保费相关工作。二是加大金融创新。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科技金融、普惠金融,加大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力度,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多样化融资需求,纾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十堰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20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