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

——我市全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纪实

日期: 2023-03-15 16:27:33  来源: 十堰日报 

打击非法集资,防范金融风险,全力守护金融市场安全。今年以来,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以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为抓手,通过广泛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普及防范金融风险知识等措施,不断织牢金融安全防护网,持续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全力守护金融市场安全。

3月2日,市处非办按照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年度有宣传月、季度有宣传周、月月有宣传日”工作要求,第一时间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第一季度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周工作的通知》,提前谋划部署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确定宣传主题、明确宣传时间和内容,要求相关成员单位积极开展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为主要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金融安全意识;开展以典型案件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进一步教育群众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开展以防范非法集资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常识教育,进一步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识辨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行为。

加大宣传力度。今年以来,市处非办在官网发布金融知识宣教、反诈骗典型案例及短视频76条,利用十堰金融卫士微信公众号发布金融知识、反诈骗典型案例,以及短视频68条,吸引全国近2万人关注。利用“十堰日报”发布平台发布“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远离非法集资”提示函,发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短信40万条。与市艺术剧院签订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协议,编创以“守好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集资为主题的文艺节目,明确开展现场演出不少于12场次,持续强化宣传。

拓宽宣传范围。各县(市、区)结合辖内实际,创新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利用宣传横幅、电子屏宣传平台,播放宣传标语700余条(次),接受群众咨询800余人次,发送短信14万余条,组织网络宣传直播10余场次,实现全网阅读量超30万人次。其中,茅箭区借助互联网开展3次网络直播,总预览量突破10万人次,组织《金融知识小课堂》系列网络直播课9场,全网阅读量超过20万人次。竹山县累计发送防范非法集资短信10万余条,发放宣传册2万余册,并通过把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和春节文娱活动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网格员对全县17个乡镇244个行政村做到宣传覆盖。竹溪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宣传活动3场,共发放非法集资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400余人次,张贴宣传标语30余幅。

凝聚工作合力。市处非办积极协调成员单位,发挥职能作用,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市直成员单位发放宣传资料11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开展系列直播10余场,实现观看量23万人次,发送短信6万余条。十堰银保监分局发动全市56家银行、保险机构,开展线下+线上宣传活动2100多场,金融网点宣传活动达650余场次,金融网点宣传吸引群众参与7.6万人次,宣传覆盖率达100%。各金融机构开展员工教育活动300余场次,参加人数达1.5万人次,实现员工教育覆盖率100%。市司法局组织发动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志愿者、驻村干部,结合“246”工作,因地制宜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市公安局出动警力12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7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疑问700余人次,通过“平安十堰”“十堰金融卫士”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打击非法集资共创社会和谐》卡通图文,观看人数达7033人次。十堰日报社利用平台优势,采用专题报道、直播等形式,通过秦楚网、十堰头条、云上十堰等多个平台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等知识,累计观看量超过23万人次……

持续加大金融知识普及力度,不断创新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措施,全面织牢织密金融安全防护网,为优化金融环境、规范金融市场、扩大金融消费注入全新活力,市处非办正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主动作为、担当尽责,持续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非法集资的花样不断翻新,具有很强的欺骗性。非法集资活动由以前的线下(实体门店)为主转为线上(互联网)为主,请广大市民务必擦亮眼睛,远离非法集资陷阱,守住自己的血汗钱。

广大居民朋友:

一些平台、个人或公司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各种项目投资为噱头,利用多种手段,吸引广大群众跟进投资。

为此,十堰市处非办提醒广大市民,要根据家庭和个人风险承受能力,科学合理到正规金融机构投资理财,如遇下列情形务必提高警惕,可能涉嫌非法集资,希望广大市民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建设美好生活。现将非法集资常见形式及风险提示如下:

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参与投资,往往对外宣传承诺高利息。初期,可能兑付足额利息,但资金达到一定规模后,便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

2.虚假宣传造势。为了吸收公众存款,不法分子广泛宣传,通过发放传单,采用网站、视频、微信、报刊等平台,制造虚假声势,骗取公众存款。

3.虚构或夸大投资项目。不法分子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巧立经营项目,进行包装,打着响应国家政策、乡村振兴等旗号,以签订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有的假借理财投资,通过“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4.利用熟人诱骗。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特别是有些传销非法集资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增加,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市民,非法集资是国家明令禁止和严厉打击的非法活动,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由此造成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国家不予代偿,组织非法集资必受法律惩处,请广大市民远离非法集资。

最后,广大市民如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请及时收集和保存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宣传资料、推介会录音录像、合同协议、转账凭证等证据,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交证据或线索,共同维护我市金融稳定。

十堰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扎实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持续加大金融知识普及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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