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处非办提醒:疫情防控期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

日期: 2020-04-16 17:32:13  来源: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金融监管科 

当前,全市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微信群、qq群、朋友圈、微博等渠道,打着疫情防控旗号,开展非法集资活动。

疫情期间,广大市民朋友需防范以下5种非法集资骗局:一是炒作“互联网+”“区块链”及“冠状病毒加密货币”等概念,实施非法集资。二是打着“居家理财”名义,针对公众居家防疫,普遍通过电脑、手机等获取信息的特点,大肆营销宣传P2P网络借贷、虚拟货币炒作、基金、期货等虚假金融产品,声称“宅在家里也能理财”“躺在床上也能赚大钱”,设置高息诱惑骗局。三是以“销售返利”名义售卖假药、假物资实施非法集资,部分不法分子恶意散布虚假信息,利用公众对新冠肺炎的恐慌心理,谎称可以代购代销“特效药”“口罩”“消毒液”等物资,并向购买者承诺可以“积分返利”,甚至“加盟获利”,骗取受害人钱财。四是售卖强身健体“秘方”,部分不法分子谎称有提高身体免疫力的特效药,对预防新冠肺炎有非常好的功效,通过发布钓鱼链接、使用违规手机APP等方式,诱导用户购买,实施线上集资诈骗。五是伪装公益捐款,部分不法分子通过微信、QQ、社交网站等多种方式,以红十字会或医院等名义,在网络上发布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献爱心”的虚假信息,利用群众同情心骗取“善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提出了金融支持疫情防控的30条措施,其中第16条明确要求各金融机构,不得利用疫情,进行不当金融营销宣传,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群众在疫情期间维护金融消费合法权益,提供了政策保障。

广大市民朋友要增强防范意识,居家防范非法集资,要做到“三看三思三不要”。

三看:一看理财企业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二看理财企业是否取得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书,理财产品是否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三看资金投向领域,是否安全可靠。

三思:一思是否真正了解理财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理财产品是否符合市场经营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三不要:一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因为不法分子往往拉大旗作虎皮;二不要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专家推荐,因为他们也可能被骗了;三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因为高额利息都来自自己的本金。

十堰市处非办衷心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大家在努力抗疫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擦亮“眼睛”,认清非法金融活动,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疫情期间,广大市民朋友若发现非法集资线索,请及时向所在地处非办、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具体联系方式:

十堰市处非办政策咨询电话:8111531

十堰市公安局举报电话:8686121

茅箭区处非办举报电话:8787203

张湾区处非办举报电话:8106526

郧阳区处非办举报电话:7226033

郧西县处非办举报电话:6227267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处非办举报电话:8319830

丹江口市处非办举报电话:5212336

房县处非办举报电话:3242611

竹山县处非办举报电话:4228208

竹溪县处非办举报电话:2726125

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处非办举报电话:5661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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